(1) 根据病人的疼痛性质和程度选择药物。对于比较轻度的钝性疼痛的病人应尽可能少使用镇痛药物,可以使用少量的镇静药物,如安定等,使患者安静,肌肉放松,其疼痛可缓解。如果要选择镇痛药物的话,首先选择第一阶梯的镇痛药物即可满足要求。对于存在有锐痛或剧烈疼痛的骨质增生疼痛的患者,可以考虑选择第二阶梯镇痛药物。骨质增生疼痛患者在家庭中使用第二阶梯镇痛药物前,一定要征求骨科医师的意见,在医师指导下使用镇痛药物,不要盲目自行服用镇痛药物,以免对身体产生损害。在家庭中治疗的骨质增生患者不要随意使用第三阶梯镇痛药物,这是因为该类药品属于国家控制和严格管理的药品。需要特殊的处方,不能随意获取。同时该类药品的毒副作用也较大,如果没有专业医师的指导,在家庭中使用是危险的。 (2)注意预防药品的毒副反应。各类镇痛类药物都有不同程度的毒副反应,如对胃肠道及对血液系统的损害等。患者服药后可感到食欲下降,恶心、呕吐、胃部不适,个别患者还可能出现消化道出血,甚至胃肠道穿孔的情况。还有的患者可出现白细胞数量的异常减少。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镇痛类药物毒副作用对人体的影响,患者在用药时可采取一些预防措施,例如将服药时间放在饭后10分—15分钟,这样可以避免和减少药物与胃肠道粘膜直接接触,减轻药物对胃肠道的刺激。如果骨质增生疼痛的患者在家中服用镇痛类药物时间较长,则应每隔2周—4周去医院作一次血常规检查,及时了解血液中各种血细胞,特别是白细胞数量的变化。如果血液中白细胞计数及比例发生明显变化,应及时停药,查找原因,绝不可盲目服药。而且,长期服药是十分危险的。 (3) 及时停药。镇痛类药物不可长期服用,当患者的疼痛减轻后,应立即停药,以减少毒副反应。对于持续疼痛或疼痛比较剧烈甚至在服用镇痛类药物期间疼痛不但不缓解反而进一步加重的患者,均应及时到医院去进一步检查和治疗,绝不可单纯依靠药物止痛,因为部分患者的疼痛可能是其他疾病引起的,如果单纯止痛,可能会掩盖其他疾病的存在,甚至耽误病情的诊断和治疗,是十分危险的。所以,在家庭中治疗的骨质增生疼痛的患者如果服药2周—4周后仍无明显效果,一是要去医院检查,要排除是否存在其它疾病;二要确定疼痛的进一步治疗方案,不可继续盲目服药。 (4) 服药量应逐渐增加。由于有些药物对胃肠毒副反应大,因此可以在治疗量的基础上减半服用。如果毒副作用不明显,可以服治疗量。 (5)连续服用药物时间不宜太长。我们不主张长期服用一种镇痛药物,因为长期使用易产生耐受,有些药物毒性也有积累作用,一般选择服药二周,如效果不明显,应及时更换药物。 (6)服药期间应避免病变骨关节的过度运动。镇痛药物有直接止痛的目的,可以为患者工作生活提供很大方便,但镇痛药物本身并不能够治愈疾病,有时镇痛药物还对病情有掩盖作用。如果因为镇痛药物止痛后增加骨关节的活动量,使负重关节超负荷工作,关节及周围软组织就会产生炎症水肿,软骨就加重损伤,这样就会加重病情。但是必要的功能练习能够增加关节周围的血液循环,肌力增加,对疾病的康复有很好的协调作用。 (7)注意及时检查肝肾功能。一般镇痛药物都是经过肝脏代谢,肾脏排泄,因而对肝肾有一定的毒副作用,少量服用一般无明显的肝肾功能损伤。若较长时间服用(一般超过4周),则应检查肝肾的功能,防治肝肾损害。 |